时下讨论到香港保险和内地保险的时候,很多人都绕不开这个坎:“香港法律允许保险公司倒闭,内地法律不允许保险公司倒闭。”我无意宣传谁,打击谁。只是想告诉朋友们,真正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。
让大家对保险行业的特点有更深入的认识。这是我在某网站上看到的一些信息。关于这句话的定性,很简单的两个字“谣言”。我无从考证谣言的出处和源头,只能给各位科普一 下,关于保险公司倒闭的各国法律规定。
那有朋友就问了,如果是这是谣言,是不是意味着香港法律不允许公司倒闭呢?不是的。香港法律允许倒闭。不仅仅是香港法律,内地法律,美国法律都是允许倒闭的。
内地保险法
在全球保险行业发展的300年了,有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倒闭和救助的案例,其中以日本1997年的“日产生命寿险公司事件”波及范围最为广阔。
在全球保险行业发展的300年了,有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倒闭和救助的案例,其中以日本1997年的“日产生命寿险公司事件”波及范围最为广阔。1997年4月25日,日本大藏省向日产生命保险公司发出停止营业的命令,同时指定日本生命保险协会作为保险管理人,接管日产生命保险公司,实际上宣布了“日产生命”的破产。这是日本寿险业战后50年以来的第一桩破产案。此后不久,总资产为50980亿日元、排行第十位的东邦生命保险公司也陷入财务危机,被美国通用电器公司下属财务公司接管,成立合资保险公司。尽管如此,也没能挽回其最终破产的命运。
既然各国法律都允许倒闭,是不是意味着保险公司很不稳健,大家的投资很容易打水漂呢?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子的,大家要客观的理性的对待这个法律条文。此外各国对保险公司的各种公司活动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。当保险公司这个”病人“,出现轻微病症,监管部门就会全力“医治”,所以大家不必过度担心。公司就像大自然的生物一样,生老病死,往复循环。如果把一般公司比作小草,那保险公司就是古树。不同的公司,生命力是不一样的。不同于其他公司倒闭,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稳定器,一旦出现紧急情况,将会危及成千上万的居民的养老和健康保障,而且更是对实体经济有着深远的影响。所以保险公司出现危机后,各国都会组织专家“会诊”,公司规模越大的保险公司,政府也会更上心。最后,对于“问题保险公司”,监管部门还会积极安排其他保险公司接手,并且运用过去储备保障基金补偿保单持有人。最大程度上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。
通过分析这个谣言,希望各位能留心以下事情。
1.总是说“法律不允许内地保险公司倒闭”的代理人,要么是无知,要么是别有用心。
2.选择保险公司,尽量选择规模大,经营状况健康的世界性保险公司。
那么,大家会把自己的终身大事托付给市场制度完善的保险市场,还是相对不健全的保险市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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